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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社厅公布引进“好院长、好医生”待遇标准

2021-04-03 作者:莫中圆 点击:

省人社厅公布引进“好院长、好医生”待遇标准三级医院“好院长”安家费60万元本报海口4月2日讯 (记者易宗平)4月2日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国(不含海南省)

省人社厅公布引进“好院长、好医生”待遇标准
三级医院“好院长”安家费60万元

本报海口4月2日讯 (记者 易宗平)4月2日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国(不含海南省)发出2021年引进“好院长”“好医生”的“英雄帖”,明确待遇标准,其中三级医院“好院长”安家费为60万元,柔性引进人才符合院士等A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为80万元。

今年我省计划刚性引进“好院长”1名、“好医生”130名;柔性引进不定岗位,先报名经审核后再推荐确定。

据了解,本次引进“好院长”“好医生”的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2日至9月30日。

我省刚性引进“好院长”“好医生”优惠待遇包括四方面

●优先解决编制、岗位和社保等问题,各市县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将现有编制优先用于引进人才。

●解决其配偶就业安置和子女上学等问题。

●各市县、医疗卫生机构应为引进人才提供周转宿舍;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安排购买当地保障性住房(经济适用房)。凡签约8年或以上的,在正式聘任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。具体标准为:三级医院“好院长”60万元;二级医院“好院长”50万元;三级医院、省级公共卫生机构“好医生”50万元;二级医院、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“好医生”40万元。

●引进人才前5年发给特殊补贴,其中三级医院“好院长”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发给10万元、称职的发给8万元;二级医院“好院长”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发给8万元、称职的发给6万元;三级医院、省级公共卫生机构“好医生”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发给8万元、称职的发给6万元;二级医院、市县公共卫生机构“好医生”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发给6万元、称职的发给4万元。

我省柔性引进人才待遇包括两方面

政策优惠方面

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,经认定获得海南省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证书的,在购房、购车等方面可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。

工作补助方面

柔性引进人才符合院士等A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;符合C类人才以上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20万元至30万元,符合D类人才标准的每年工作补助10万元至20万元;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年工作补助6万元至10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