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历型人才落户
1、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5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市外,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本人在我市领办、创办企业; 2、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,4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市外,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本人在我市领办、创办企业; 3、户口在省外,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。
详细1、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5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市外,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本人在我市领办、创办企业; 2、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,4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市外,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本人在我市领办、创办企业; 3、户口在省外,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。
详细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,55 周岁(含)以下或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,4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市外,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本人在我市领办、创办企业;
详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,55 周岁(含)以下户口在市外,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或本人在我市领办、创办企业;
详细户口在省外,年龄在 55 周岁以下的,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办理落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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